中国发改委: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
中国发改委等部门发布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强化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监管调查,明确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界限,引导相关企业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价值高的高技术产业,严禁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禁止以发展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名义宣传、扩大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附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
发改运行〔2021〕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有效防范处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盲目无序发展带来的风险隐患,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就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重要意义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把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严密监测、严防风险、严禁增量、妥处存量”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合力,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建立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中央统筹全国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整体推进工作;省级政府对本区域范围的整治工作负总责,并压实市县政府落实责任,按照中央统一安排明确具体实施方案;市县政府按照中央部署和省级政府实施方案要求,细化落实举措,保证落实到位。
坚持分类处理。区分虚拟货币“挖矿”增量和存量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项目,在保证平稳过渡的前提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确定退出时间表和实施路径。
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肃查处整治各地违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坚持积极稳妥。在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推进过程中,要积极作为、稳妥推进,既实现加快退出,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三、全面梳理排查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三)梳理排查存量项目。全面摸排本地已投产运行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对在运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逐一梳理所属企业、规模、算力、耗电量等基础数据,每周实时动态更新。对大数据产业园、高技术园区内是否存在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全面排查,精准区分数据中心与虚拟货币“矿场”,保证本地虚拟货币“挖矿”排查工作不留空白。
(四)梳理排查在建新增项目。在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前期工作各个环节中加大排查力度,对正在建设或准备建设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建立清单,逐一梳理所属企业、规模、算力、耗电量、计划投产时间等基础信息。在节能审查、用电报装申请等环节加大甄别力度,保证梳理排查数据真实全面。
(五)加强异常用电监测分析。进一步开展并网发电数据、异常用电数据分析,运用技术手段监测监控,加强数据中心用电大户现场检查。加大对除来水、调度等系统原因以外的并网电厂降负荷数据监控力度,防止公用并网电厂拉专线直供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对发现的非法供电行为,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四、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
(六)强化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能耗双控约束。将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能耗管控责任,对发现并查实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地区,在能耗双控考核中,按新增项目能耗量加倍计算能源消费量。
(七)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在增补列入前,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视同淘汰类产业处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有关规定禁止投资。
(八)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强化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监管调查,明确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界限,引导相关企业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价值高的高技术产业,严禁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禁止以发展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名义宣传、扩大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九)加强数据中心类企业信用监管。对数据中心类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实施信用承诺制,组织签署信用承诺书,自主承诺不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承诺内容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对不履行承诺的企业依法实施限制。
(十)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用电报装和用能。禁止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报装接电,严格用电报装业务审核,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供电,在办申请的报装项目一律停止办理。严格落实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严禁以网前供电、拉专线等方式对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企业供电。加强用电报装业务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抽查核实。
(十一)严禁对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财税金融支持。严禁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等以财税、金融等任何形式支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政府主导的产业园区,不允许引入新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五、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十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坚决杜绝发电企业特别是小水电企业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网前供电、专线直供电等行为。严禁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展自备电厂供电。畅通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等各类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并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对已查实非法用电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
(十三)实行差别电价。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0元,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加价标准。及时更新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名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到位,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
(十四)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对参与电力市场的企业用户加强甄别,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名义参与电力市场,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已进入电力市场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需限期退出。
(十五)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税支持。对地方政府已经给予税费、房租、水电费等优惠政策的存量项目,要限期予以停止和取消。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及其所在园区,不允许地方政府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十六)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金融服务。禁止各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直接或间接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和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严厉打击各类以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
(十七)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限期淘汰。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对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即行有序整改淘汰。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对违反规定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保障措施
(十八)明确责任分工。发展改革部门会同金融、能源、工信、网信、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统筹推进对“挖矿”活动的整治工作。各地区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细化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切实推动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
(十九)形成监管合力。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加强对相关主体的监测分析和穿透式监管,对虚拟加密资产大数据监测平台等识别出的矿场定位到IP地址、具体企业和物理住所,并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流和数据交叉验证,形成全链条治理合力。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大力度对违规供电项目和存在电力安全隐患项目进行查处,并对违反规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行为进行监管。各地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环节进行全链条治理。各地要建立完善举报平台,畅通全社会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监督渠道。
(二十)强化督促落实。各地区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工作落实,及时跟踪分析涉及本地区的相关政策措施实施进展及成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做实做细、落实到位。国家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地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清理退出情况开展评估,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
2021年9月3日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及观点经由转载或合作机构、作者在本平台授权发布,仅供投资者参考,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文章来源: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
相关阅读
-
中国驻悉尼总领馆王愚总领事会见香港驻悉尼经济贸易办事处处长庄国民
1月14日,中国驻悉尼总领馆王愚总领事会见香港驻悉尼经济贸易办事处处长庄国民。悉尼总领馆负责经商事务的参赞衔领事叶威等会见时在座。
-
中国国家统计局:2025年CPI有望温和回升
据中新经纬1月17日电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中国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17日表示,随着宏观政策加力实施,将为经济增长和物价合理回升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2025年CPI有望温和回升。
-
传被公安机关带走 万科执行董事、总裁、首席执行官祝九胜深夜更新微信圈
中国房地产行业标杆企业万科地产本周成为媒体关注焦点。据2025年1月16日《经济观察网》报道,深圳相关工作专班已经全面介入万科,万科公司或将面临接管改组。
-
【1.16】今日财经时讯及重要市场资讯
北京时间15日晚间,美国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2024年12月CPI同比增长2.9%,预估为增长2.9%,前值为增长2.7%;2024年12月CPI环比增长0.4%,预估为增长0.4%,前值为增长0.3%。
-
官方:中介机构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
中新经纬1月15日电 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2024年12月23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
-
得益于中国铁矿石进口量超预期 铁矿石价格攀升至两周高点
受中国去年12月铁矿石进口量超过预期和去年全年进口量创历史最高纪录的推动,在隔夜新加坡市场,今年2月份的铁矿石期货合约价格上涨1.9%,达到每吨100.60美元,创今年最高水平。
-
彭博社:中国讨论将TikTok美国业务出售给马斯克的潜在方案
据彭博社报道,知情人士透露,中国高级官员正在讨论将TikTok的美国业务出售给埃隆·马斯克的潜在方案。虽然中国更倾向于让字节跳动继续拥有TikTok,并正在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但最高法院的法官在1月10日暗示,可能会支持对TikTok的禁令。
-
中汽协:中国汽车产销总量连续16年稳居全球第一
中新经纬1月13日电 (龚宸芫)“2024年汽车产销完成全年预期目标,我国汽车产销总量连续16年稳居全球第一。”在13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下称中汽协)举办的1月信息发布会上,中汽协副秘书长陈士华说。
免责声明:本网所发所有文章,包括本网原创、编译及转发的第三方稿件及评论,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操作或投资决定请询问专业人士。
热门点击
-
- 【1.14】今日财经时讯及重要市场资讯
-
- 【1.15】今日财经时讯及重要市场资讯
-
- 【1.13】今日财经时讯及重要市场资讯
-
- 【1.16】今日财经时讯及重要市场资讯
-
- ANZ澳新银行称最新通胀指标支持RBA下月降息25个基点 降息窗口或将在2月和8月打开 CBA联邦银行股价早盘下跌
-
- 【异动股】Myer Holdings (ASX:MYR)暴跌23%:零售业面临严峻形势 集团业绩承压
-
- 【异动股】个人投资者Xingchun Wang成为The Star Entertainment Group (ASX:SGR)大股东
-
- Yancoal 兖煤澳大利亚公司 (ASX:YAL)CEO辞职卸任 行业资深人士岳宁担任代理首席执行官
-
- 2024财年ASX澳交所上市锂矿公司仅有2家盈利 机构预测行业已触底 转暖需时日
-
- 铜金矿公司Xanadu Mines (ASX:XAM) 成功募资750万澳元 获基石股东紫金矿业战略增持!
-
- 传被公安机关带走 万科执行董事、总裁、首席执行官祝九胜深夜更新微信圈
-
- 铜金矿公司Xanadu Mines (ASX:XAM) 成功募资750万澳元 获基石股东紫金矿业战略增持!
-
- 【1.17】今日财经时讯及重要市场资讯
-
- 美国最新CPI数据出台 市场再度预计美联储近期降息 美股三大股市回升 德国股市创历史新高
-
- 【异动股】活牛贸易公司Wellard(ASX:WLD)暴涨106%:转让主营业务资产 交易收益返还股东